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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助航灯光光源及配件等维修材料供货协议(2025)项目(第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来源: 长沙机场 | 发布时间: 2025-10-15 10:03:26 

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助航灯光光源及配件等维修材料供货协议(2025)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于2025年9月22日结束,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中标人信息:

项目名称: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助航灯光光源及配件等维修材料供货协议(2025)项目(第二次)

中标人:上海维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1111234.00元/年(不含税)

二、其他: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分公司的委托,对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助航灯光光源及配件等维修材料供货协议(2025)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25年9月12日下午9:00(北京时间)在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室举行了开标、评标,并于2025年9月18日在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changsha.hnsggzy.com)和湖南机场集团官网(http://www.hunanairport.cn/)上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了公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提供与投标文件一致的光源样本原件给招标人,未及时提供的做废标处理。至样品提供截止日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名的上海航安机场设备有限公司未能提供与投标文件一致的光源样本原件给招标人,上海航安机场设备有限公司做废标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本项目经招标人招投标领导小组商议决定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上海维良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人。公示期内无异议和投诉,现将中标单位公告如下:

中标单位名称:上海维良科技有限公司

三、监管部门:罗女士、13974849786。

四、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分公司

地址:长沙机场

联系人:杨桦

联系电话:13786166933

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大鸿杰座4楼

联系人:王学海、周建平、蒋妹(15074518862)

联系电话:0731-85567300转4102

邮箱:7410833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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