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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国资委关于《省属监管企业风控体系评级办法(试行)》规定的“风控体系等级评分90分(含)以上为一级,风控体系评级未达到二级及以上的,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不能评为A级”具体要求。近日,省国资委反馈了湖南机场集团在2023年省属监管企业风控评级中的得分为94.02分。
加强风控工作组织领导
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风控体系建设,将风控体系建设作为抢抓发展机遇、应对风险挑战、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治理能力和现代化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之一。集团建立上下贯通、全面覆盖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组织体系,由集团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各单位、集团总部各部门构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集团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层次清晰、权责明确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监督机制。设立领导小组和专门部门。2021年,集团成立法务风控部,并明确相关风控职责;率先出台集团首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成立集团风控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一把手担任组长,其余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或成员,办公室设在集团法务部。建立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各单位、集团总部各部门是第一道防线,对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负有直接责任;集团法务风控部是第二道防线,统筹、协调风控工作具体开展,并为第一道防线提供工具、方法指引及建议;集团审计部、纪检监察部、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是第三道防线,对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和运行情况进行独立的监督评价。确定具体管理人员。明确集团总部各部门、各单位风控工作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监督责任人、归口部门负责人及联络人。
实现风控体系全面覆盖
按照省国资委相关要求,按照“整体规划,先试点后推广”的思路,启动风控体系建设。明确了集团风控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分为四个阶段:2021年,完成风控基本制度制定和队伍组建;2022年,以集团法务风控部牵头、第三方主导、试点单位参与的方式,完成四家试点单位的风控体系建设;2023年,非试点单位借鉴试点单位经验和成果,自主完成本单位风控体系建设,实现集团风控体系全覆盖;2024年至2025年,逐步推进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将内部控制与信息系统有效融合。
推进四家试点单位风控体系建设成果落地。2022年,集团总部等四家试点单位完成了风控体系建设。2023年,各试点单位制定并按照要求实施了《风控手册》落地保障方案,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成果落地。指导十一家非试点单位全面完成风控体系建设。2023年,参照试点单位的经验和成果,十一家非试点单位自行完成了本单位风控体系建设,在集团范围内实现了风控体系全覆盖。集团组织开展了风控基础知识、风控体系建设成果落地、风险管理、内控评价等相关培训,并集中组织集团总部及各二级单位开展风控知识测试,各二级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风控知识测试,切实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专业队伍素养,推动风控体系落地实施。
抓实双监管体系工作
2023年,印发《集团2023年风控工作要点》,围绕“全面打赢风险阻击仗”的目标任务,明确三项重点工作,落实八项工作举措。集团制定印发了双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领导小组、集团领导及总会计师联系点、专班工作机制和“即时处置、每周报告、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检查、年度考核”的工作机制。制定95项工作举措,全部完成。
重点防控三方面风险:防控投资风险。推行要件立项制度,严格规范投资决策,铺排并定期调度重大投资,并推行投资项目后评价。防控债务风险。全面排查财务风险,提高债务监管工作质量,强化资金风险跟踪分析,发挥财务负责人风控职能。防控法律风险。防范合同风险,编制集团首部《示范合同文本汇编(2022年)》。严格法律审核,制定印发集团首部《合规管理办法》以及《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外聘律师管理办法》。化解法律纠纷,妥善处理纠纷,涉及的诉讼案件均以胜诉或者调解结案。
做好风控体系评级准备
集团明确了在风控评级中“确保二级、力争一级”的目标任务。制定印发《关于开展集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风控体系评级工作自查的实施方案》,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2023年3月至12月,先后10次组织召开集团双监管和风控体系评级工作的启动会、调度会、推进会,实施精准调度,确保有序开展。
按照风控体系评级的相关要求,以制度建设、体系执行、管控目标等模块为核心,经过多轮研讨、修改、完善,整理了共计43项风控体系评级支撑材料。期间,积极与省国资委相关处室进行沟通,按照要求报送评级材料,两次补充支撑材料,确保达成目标任务。
下一步,集团将有效融合风控体系与信息系统,做到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逐步实现“技防技控”转型升级,探索建立风险、内控、合规、法律“四位一体”风控体系,适应风控新模式。对照风控体系评级中发现的问题,实行逐个“挂号”、逐项“销号”,从细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助力集团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