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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T3口岸查验系统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来源: 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2026-07-21 14:43:10 

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T3口岸查验系统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6年7月10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潇湘交易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南省机场管理集团官网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作以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内容: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2 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若已通过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公示,但新证尚未发放的,可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网站查询通过公示截图或核准证明资料。

2.3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仅限投标人本身的行为),投标时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2.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2.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现修改为: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2 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若已通过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公示,但新证尚未发放的,可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网站查询通过公示截图或核准证明资料。

2.3 项目负责人具有计算机或电子或通信或自动化或电气或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4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仅限投标人本身的行为),投标时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2.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2.6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8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3、请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4、本招标文件修改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招标文件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招标文件澄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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